第(3/3)页 一双手攥紧了他的衣服,将脑袋搭在他手臂上,“我没有,她污蔑我。” “我这暴脾气,我真的要揍她……”莫羡蜷起衣袖就要过来抓人。 林彦挡在了前头,“嫂子您别跟楚楚计较,她就是个小孩儿,平日里也没什么乐趣,就喜欢撒泼。” 林彦搂住御楚楚的肩膀将人带进怀里,低头看她,“前两天你不是说想逛街吗?我今天陪你逛街。” 御楚楚拉着林彦快走,即刻就溜了。 进入人群,望不见莫羡御沉的身影,御楚楚才松了一口气。后知后觉发现自己赖到了他怀里,于是挣了挣手,把手从他手掌里抽出来。 她低了低脑袋,把被林彦握过的两只手背在了自己身后,面颊泛起淡淡的红。 “京城大饭店那件事也过了将近两个月了,两个月,将近六十天天天见到我,还不习惯?” “习惯……”她倒是习惯了看见他,天天搁面前晃,哪能不习惯呀。 哥哥还说御氏集团这几个月非常忙,忙到莫羡都抱怨了几次御沉加班,但她瞧着林彦这闲暇劲儿,几乎每天晚上都去她公寓送宵夜,早上六七点钟送早餐,闲得很嘛。 她在嘴里嘟囔了几句,随后抬头,“习惯看见你是一回事,牵手又是另一回事。前天晚上你给我送宵夜,走的时候让我送你,从十五楼握着我的手到负一楼车库。” “你自己在车库做了什么自己心里清楚,臭毛病改不掉,流氓……” 女人是感性的,一个人若持续关注自己对自己好,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性会对他放松警惕,甚至喜欢上。 持续近两个月送餐,御楚楚对林彦的态度也改了一些。至少,晚上不会做梦梦见他欺负她了。 “倒也不算是流氓吧?”林彦弯下腰,近距离看着她的脸,“我不就是吻了你一下你的手吗?”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