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报仇”-《我的应用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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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注意的一点,这只是禁止预装,而不是禁止安装,否则后果将会非常严重。

    在安装了My  os的手机上,全部都预安装简信。

    把简信当做是一个系统自带应用,这样就没有任何的槽点了。

    毕竟我们梦源公司自己的系统,怎么就不能带点自己的软件了?

    这是为了消费者的良好体验。

    而且应用商店排行榜,肯定得简信位列第一,  CC和卫信往后稍稍,其他公司合作的话,画面位也可以卖。

    北极熊他们想要在自己的应用商店买广告怎么办?

    在他的合作伙伴里面,每一个应用开发商都可以花钱买排名和广告,以及特殊渠道的推广。

    北极熊想要购买,那就直接“要十斤精肉,切作臊子,不要见半点肥的在上面。”

    也就是对他们苛求。

    比如说要买广告升提名吧,对方要是要提,那就直接狮子大开口,张嘴十个亿,闭嘴二十亿。

    再比如说消费分成,如果用户充C币之类的,需要给他一些手续费。

    就是要想方设法的为难他们。

    沈益不想和他们合作。

    因为没有什么意义,毕竟他们的主页就是做通讯,沈益也在做通讯,两者是竞争对手。

    不过这个手段需要巧妙的应用,不然的话会被这些家伙告上法庭,说什么不正当竞争。

    所以需要耍猴儿技术玩得炉火纯青,对沈益个人的操作要求比较高。

    预装软件能够带来的流量,是非常大的,而且相当于是强行绑定,用户数量少不了。

    基本上用了这个系统,用户就可以用到简信。

    在即时通讯软件里面弯道超车,取代他们原本应该有的位置。

    到时候还怕北极熊吗?

    直接把他们干翻。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他们当时从界面到说明书,全方位都抄袭自己的星火电脑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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