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凯瑟琳也没在意那件事,都是成年人,洒脱一点。 “再仔细找找吧,要是有需要我可以派人帮你找。” “谢谢。” 这是凯瑟琳的地盘,她的人脉就足够了。但魏凛这样说也是一片好意。 公归公,私归私。 在公事上,凯瑟琳是讨厌魏凛霸道的一面,盯着自己家业不撒手,自己都献祭了,那样低贱的讨好她,任由他‘控股’,想怎么控就怎么控。结果呢……无情。 但私事上,凯瑟琳觉得他还不错的,至少没认为自己女儿是怪物。 于是,凯瑟琳心里认定一个事,和魏凛做朋友,好过做对手,好过做合作伙伴。 凯瑟琳婉拒魏凛的好意,挂断电话继续找女儿。 魏凛倒也无所谓,反正是凯瑟琳的家事,自己打个电话慰问一下就OK了。要是真找不到,到时候在想办法。 …… 露西醒了,确切的说是饿醒+吵醒,听到那位华夏人唱着欢快的歌,心情还不错? 好奇的露西轻轻的推开一点酒柜门,阳光从天窗照进缝隙,吓得露西赶紧把门关上。 “唉,好饿。” 露西靠在柜子里,捂住咕咕叫的肚子,心说这个人怎么还不做午饭啊~ 又过了一会,听到开门关门声,那位华夏人走了。 可是露西不敢出去,害怕他返回来,于是又等了十多分钟,确定他是出去吃饭了,这才推开酒鬼门,避开阳光爬了出来,手脚都麻了。可是顾不了那么多,走到每个门窗拉上窗帘,阻挡阳光,屋子里陷入昏暗。 “呼……” 露西终于舒坦的出了一口气,身子一仰,倒在沙发上。 “好饿。” 咕咕咕…… 爬起来,打开冰箱,空空如也,只有一大坨大蒜,露西最害怕大蒜了,抓起大蒜扔到垃圾桶里,关上冰箱,继续在屋子里搜索食物。 皇天不负有心人,露西在魏凛的卧室床头柜上发现一盒费列罗巧克力,这可把她激动坏了。 …… 此时,魏凛在品尝当地的美食,呃……面包,变着花样的面包,无趣。 不过,白天布里恩兹的风景还是很美的。 魏凛坐在湖边,一边欣赏美景,一边倾听湖边一位金发碧眼的小萝莉拉小提琴。 魏凛可是‘乐器精通’的大师,闭上眼倾听了一会儿,对于小萝莉七八岁的年纪,能拉出这种水平,已经很不错了。 琴止,音停。 魏凛鼓掌。 “小妹妹你拉得很不错。” “哥哥,你也会吗?” 小萝莉碧蓝的眼睛看着这位东方面孔的大哥哥。 “会一点点,呃……”魏凛搓了搓手,“要不我试试。” “嗯。”小萝莉把小提琴递给魏凛。 “我也拉你刚才的曲子《沉思》……” 魏凛拉动琴弦,小萝莉的眼睛一亮,立刻露出崇拜的目光。 这曲《沉思》述说的是一个在沉沦的深渊中的女人,渴望憧憬着清明湛蓝的天空。 一曲拉完,小女孩激动的鼓掌,“哥哥,你好厉害。” “你也很厉害,小妹妹叫什么名字?”魏凛把小提琴还给她,摸摸她的小脑袋。 “我叫爱丽丝。” “爱丽丝,嗯不错,很好听的一个名字,以后你一定会是一个优秀的小提琴家。” “哥哥你叫什么名字,以后能教我拉小提琴吗?” “我叫魏凛,来自华夏,呃……我住在那栋木屋。” “噢…汤姆叔叔以前的房子?” “对,汤姆叔叔卖给我了,以后就是我的了,我这几天都在布里恩兹,你要是有空就来找我。” “爱丽丝~”身后,一位妇人走了。 “妈妈,这位大哥哥拉小提琴好厉害,他住汤姆叔叔的房子。” 妇人和魏凛握了握手,“欢迎。” “你女儿拉小提琴很厉害。” “谢谢,之前就听汤姆说把房子卖了,没想到你就是新房东,以后我们就是邻居,我叫诺贝。” “魏凛。” 小镇的人口不多,居民都很朴实,每天过着惬意的生活,人也很友善。 “对了,诺贝,我看到镇上多了很多玫瑰花,是有什么活动吗?” “一年一度的玫瑰花节到了,就在明晚,所以添置了很多玫瑰花,游客也多了,你刚来布里恩兹,正巧赶上了玫瑰花节,明晚你一定要来参加,呃……你有女朋友吗,你若是有女朋友跟要参加,因为明晚是镇上女孩子一年中最高兴的一天。” “我知道我知道…”爱丽丝举手激动的说,“哥哥,明天晚上要选玫瑰皇后。” 魏凛摸摸爱丽丝的头,“爱丽丝也要参加吗?” 爱丽丝瘪瘪嘴,“抢不过那些大姐姐。” 嗤~ 逗得魏凛和诺贝笑了笑。 …… “哥哥拜拜,下次我找你教我拉小提琴。” “随时欢迎。” 魏凛难得有这样的雅兴。 或许是过惯了浮躁的生活,偶尔来布里恩兹这种宁静小山村度度假,放松放松,心情也就如同布里恩兹湖水一样平静了下来。 这个地方,魏凛爱了。 小坐一会儿,魏凛去了附近的华人超市,买了一堆食材,打算晚上回家自己做饭,真吃不惯这边的‘美食’。 路过玫瑰小径,魏凛止步了,倒退,扭头,看着旁边画架上一幅幅展出的油画。 扫视一眼,目光落到其中一幅上,那副玫瑰花海里的一抹少女白色倩影。 “这……”魏凛有点懵逼的挠挠头,盯着画中那抹少女白色倩影,金发、白裙、赤足、带着伤,好像在哪儿见过。 魏凛又不是神人,自然不会联想到是露西。 毕竟这是布里恩兹,距离露西家的古堡一百多公里。除非露西真是个吸血鬼怪物,才会出现在这里。 没多想,毕竟金发少女在欧洲全都是。 500法郎,近3500元人民币的价格买走了这幅油画。 嘎吱~ 房门打开,窗帘是拉开的,沙发上整齐的,桌子是干净的,酒柜门是关着的,一切都是魏凛走之前的样子。 许久未做饭的魏凛,提着购买回来的食材走了厨房,大显厨艺。 享受久违一个人的单身生活。 发自内心的觉得这样真爽。 单身多好啊。 魏凛现在渴望单身。 有女朋友没意思的。 一个人无忧无虑的生活,一个人做饭,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打游戏,一个人睡觉,偶尔找妹子玩玩,然后又回归一个人的生活,这样不香吗? 非要找个女朋友,还得天天哄着,很累的。 有那么一秒,魏凛真想发一句‘我们分手吧,我突然想单身了’@所有女朋友、老婆、太太。 不过,这种冲动还是不要犯,要不然她们会组团包机来布里恩兹,各显必杀技,将魏公子麻醉,然后一枪打死,解剖后,一部分做成蛊虫,一部分做成葡萄干,一部分做成网球,全城孙伊灵直播,大喊老铁666,礼物走一波。 …… 呲溜~ 魏凛在厨房颠勺,猛火翻炒,大火收汁,香气四溢,飘在布里恩兹,中餐的魅力就在这里,路过的游客闻到这味道,味蕾瞬间爆炸。 更不用说那位躲在酒柜里的露西了。 一天没吃饭,只吃了几个巧克力,她快熬不下去了,好不容易安抚的胃,被厨房的香气强烈唤醒,咕咕咕的叫了起来。 露西快忍不住啦~ 就差推开门,顺着香气冲到厨房里,问那位华夏人,你做的什么啊,那么香? “OK,再调个糖色,做个糖醋排骨。” 关于糖色,魏凛想到一个新闻,华夏军人的野战伙食保障工作,难度高于其他任何一个国家,因为在别的国家军队里,一般不要求军人在野外的条件下……炒糖色! 如今的魏公子有的是闲情雅致,做起菜来,用帝都话来说……就是地道! 没办法,不缺钱了,就喜欢精致的生活,享受生活。 糖醋排骨、回锅肉、鲍鱼海参煲、爆炒牛腰、以及刚炖好的老母鸡汤。全是滋补的,魏公子最近太浪了,一不留神走肾走多了,得补补。 那句俗话怎么说来着……年少不知什么可贵,老来望什么流泪。 是这个理。 魏公子很爱惜自己的身体、该补补就得补,为了和女朋友们的幸福生活,不寒碜。 “OK!熄火,上桌吃饭,啷个里个啷~” 端上桌。 “今天就凑合吧,明天整个佛跳脚来吃。哦对了,喝点小酒滋润一下。” 魏凛过着小资生活,就觉得对钱没啥兴趣,人生在世开心就好,喝点小酒,吃点小菜,窝在着木屋里也挺好的。 起身去了酒柜,吓得露西拽着门把手,不过魏凛在酒柜上取下一瓶红酒和酒杯,并没有理会下面的储物柜。 露西又松了一口气。 回到长桌坐下,倒了半杯酒,拍了照片发给孙伊灵。 魏凛:【孙伊灵看到没有,我说过我会炒菜,炒菜大师级别的,你不信,瞧瞧这一桌子的美食。】 孙伊灵:【真是你做的?】 魏凛:【当然,我还骗你不成,差一点就切着手了。】 孙伊灵:【你小心一点,下次你回来,你做一次饭给我吃,可以吗?】 魏凛:【没问题,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做国宴大厨。】 很久没有过这样惬意生活的魏凛兴致很高。 孙伊灵很开心,因为魏凛是在乎自己的。 …… 最让露西难受的不是美食的香味,而且魏凛好残酷,一个人肆无忌惮的吃饭,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很响,吃得好有食欲。 咕咕咕~ 露西最后的意志力要被磨灭了,她想要冲出去夺食。 可是,出去见光就会死。 咚咚咚~ 爱丽丝礼貌的敲了敲门,捧着小提琴走进来,“哥哥,你能教我拉小提琴吗?”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