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他表哥名叫安盛,长得人高马大,无业游民一个,平时也喜欢干点儿偷鸡摸狗的勾当。 王凯自从第一次在周苍那吃瘪挨了顿揍,就一直惦记着报仇,可是自己那几个狐朋狗友都白费。 他张罗了好几次,也没人敢跟他一起,无奈只好找到这个远房表哥。 安盛这家伙属于认钱不认人,他爹过去就是混黑道的,后来被枪毙了,留下孤儿寡母勉强对付活着。 他从小就知道,要想活着就得争强斗狠,不然就饿肚子。 成名战是14岁时偷别人家粮食,结果让人发现,被人家用瓦片往脑袋上砸。 砸碎了三块瓦片后安盛感觉自己要死了,然后突然就咬住了打自己那人的大腿。 任凭身后三四个人疯狂捶打,就是不松口。 最后活生生隔着裤子把那人大腿的肉咬下来一块儿。 从那以后,住在附近的居民对他偷东西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再没有人敢较真儿抓他。 就算看见了也是等他跑远了再出来骂街。 不是为了能把东西追回来,纯粹就是出出气而已。 普通小老百姓,对于这种滚刀肉是一点办法没有,就算抓起来,过不了多久还得放出来。 然后他就会加倍地霍霍别人,不是只针对报警抓他的那家人,而是无差别霍霍所有人。 然后还会放出话,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因为谁家让他蹲了号子。 结果,大家不去收拾这个滚刀肉,而是把愤怒全都发泄到报警抓他的人家。 人心就是这么可笑,坏人欺负所有人,然后告诉所有人这是因为你们中间有人不想被我欺负。 可笑的是所有人都会顺其自然地把怒火倾泻到那不想被欺负的人头上。 最后受到惩罚的就是敢于反抗的好人。 有意思不? 王凯本来应该在钢铁厂上班,但是为了报复老孙头,特意请了时间不短的假,就想找到人能帮他搞定。 “表哥,事儿就是这么个事儿,你看看能不能办?” 王凯端着酒碗说道。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