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挽镜笑了笑。 她想起来之前在丽江,许医生就提议过让她领养一只小狗或者小猫,说是那样慢慢培养建立的感情,有利于她感情的重新构建。 这个想法挺不错的,挽镜也喜欢小动物,只是想到汪姐的旅店里实在没地方安置,就把这个计划搁置了。 现在倒好,天降一只麦克斯。 “我给你倒点儿水。”挽镜走过去摸摸麦克斯的头,然后去了厨房,“渴到你的话,我可就罪孽深重了。” 挽镜找了一个还没有用过的碗,然后倒了矿泉水,刚要端出去,就听“咣当”一声,是花瓶碎了。 麦克斯蹲坐在墙角,窗帘挡了些它的身子,它看着挽镜,一动不动。 挽镜看看这一地的碎片,再看看“认错”的麦克斯,“噗”的一声笑了,转而去拿了扫把。 一边扫,她一边说:“我们真是有缘。都爱摔东西啊!不过摔东西是不好的,你下次要注意。不能……” 挽镜叨叨着,自己都没发现她的心情变得开朗了不少。 …… 凌晨一点,挽镜被手机的震动声吵醒。 她摸索到手机,嘘声说了句“喂”。 沈临殊默了一会儿,然后开口道:“出来。” 挽镜的脑袋还没有开始运转,自是不会听出这语气里的霸道,她没了回应,又一次沉沉睡去。 沈临殊透过听筒听到她均匀的呼吸声,握着手机的手不自然的缩紧,然后极尽咆哮的吼了一声:“出来!” 挽镜“噌”的一声坐了起来。 十分钟后,挽镜牵着麦克斯,在电梯门口等电梯。 她已经无力吐槽沈临殊,只是觉得他做人做到这么令人讨厌的地步,绝对是个不折不扣的人才。 “你要回到他的身边了。”她摸摸麦克斯的头,“其实你心里不想吧?” 麦克斯“汪”的回应。 挽镜连忙做了一个“嘘”的动作,生怕它会吵醒同事。 不过说来也是奇怪,这里明明住了南枫的员工,可她却从不曾见到过,也没有听到过什么动静。 第(2/3)页